私募大佬建言支招化“成长烦恼”破“制度掣肘”

作为“舶来品”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近两年创业投资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遇到了哪些新难题?从宏观环境到微观细节,他们有哪些迷惘和期盼?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为“舶来品”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近两年创业投资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遇到了哪些新难题?从宏观环境到微观细节,他们有哪些迷惘和期盼?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这个生态圈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遇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有些是“成长的烦恼”,如基金散、乱、小,人才储备不足,有限合伙人(LP)结构失衡、投资理念落后;有些则是由于“制度掣肘”,如税制不合理、退出渠道不畅等。

行业要发展,必须直面问题,寻找解决的金钥匙。作为行业的参与者,私募机构和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对文化因素及诸多操作层面上的政策和制度优化发出了自己的呼吁之声。

聚焦五类问题

建银国际董事长胡章宏的总结较有代表性,他把股权投资行业的问题归结为五方面:一是基金总体规模偏小,尚不能完全适应“双创”发展的需要;二是单只基金规模普遍较小,有时难以构建合理的产品组合,抗风险能力较差;三是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专业人才不足、基金管理经验积累不够等现象;四是基金的部分资金来源不合理,不具备长期性和承受较高风险的特点,个别基金管理人甚至对客户私下承诺保本保收益等,导致部分投机资金进入风投创投基金;五是在基金的使用中,存在部分投资未进入创新创业企业的情况,一些号称“风投创投”的基金在实践中偏好成熟期企业,甚至存在把闲置资金用于二级市场投机的现象。

“PE从美国发展而来,带有美国股东文化、适用法律的成分,把这样一个机构拿到中国,你会发现整个生态环境有待提高。”鼎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尚志指出。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锡勇指出,现有制度规范中有部分关键节点亟待统一:在注册环节,各省对于投资类、投资管理类企业的准入标准差异较大;在税收缴纳环节,全国尚未建立统一、确定的税收政策,部分地区没有明确有限合伙的穿透性质;在退出环节,基金从项目里退出时选择的出售途径一定程度上受阻;投资者从基金退出时,同样面临解散清算程序复杂、退伙操作不明朗等问题。

LP结构、投资理念待优化

信达资本董事长肖林指出,我国现有的LP结构需要调整。成熟市场的LP基本以养老金、保险公司和高净值人士为主,但国内尚未形成这种结构。大量基金的监管风险也来源于此——大量的小规模基金通过违规收单放宽了募资对象,造成了私募股权投资的散户化,放大了投资风险,给全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他建议监管层继续推动类似美国401K的计划,推动养老金、保险公司和高净值人士为主的长线投资人成为股权投资的基石投资者。“针对专业机构管理的资金配置到私募股权基金里的行为,监管层可以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这样有助于基金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有助于信息的透明规范。长期来看,会给行业发展带来正面影响。”肖林说。

“机构投资人一定要更加职业化,他们的目标函数要更为清晰或者单一,也就是说追求的是风险性回报和专业管理。”吴尚志相信,这个生态早晚会形成,但是需要时间。他直言,整个机构投资人的投资流程、理念,以及对资产的习惯和认识,与美国相比尚存在差距。

在盛世投资总裁张洋看来,目前中国投资人群体的典型问题是,配置型的资金非常稀少,多数资金是有目的的,如政府引导基金的区域性和社会化属性,产业公司的产业化诉求,以及个人投资者的短期逐利行为。他相信,随着经济深入发展,资金的配置性属性要求会逐渐增强,短期逐利会变成长期价值投资。

随着国内本土化投资人的不断成长,中关村协同创新基金认为,LP将向三个方面发展:首先是成熟化,其次是专业化,最后是机构化。会有越来越多的母基金出现,逐渐替代自然人成为LP主流。

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沈南鹏则从人才相对匮乏的问题出发,指出私募股权行业面临的发展瓶颈:“目前国内的私募股权市场中,运营人才在整体的人才库里比例偏小,需要提升。而美国一些成熟私募股权基金里的运营合伙人,很多都是在超大型企业工作多年的高管,具有深厚的运营经验,创业投资基金里很多合伙人本身就是创业企业的创始人。”

税制成热议话题

税收问题是诸多机构关注的焦点。吴尚志认为,美国的税务制度能有效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但我国的税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靳海涛更是一口气抛出四项建议:其一,投资高科技企业的创投基金应该与高科技企业一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二,投资初创项目的税收抵扣应囊括有限合伙企业,且操作流程应简化,抵扣比例应提高;其三,管理人所得应与投资人所得适用相同规则缴税;其四,股权投资机构无论采取公司制还是有限合伙制都应适用相同的缴税规则。

靳海涛举例,现有规则允许投资初创项目的基金获得税收抵扣,可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提交材料还是操作流程,都非常复杂,若相关基金不是在设立之初就有所考虑,最后往往很难享受到优惠。

作为中介机构,普华永道表示,当下我国较多的私募创投采用了有限合伙形式来募集,但是我国现行的所得税税收法规未真正实现对私募创投基金完全“穿透”的税收政策。普华永道建议,未来我国需要逐步形成一套以“税收中性、税负公平”为原则,鼓励长期投资、引导创新创业的完善的税收政策。

退出问题引持续关注

基金的退出渠道关系到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大命题,这方面多位业内大佬也进行了探讨与思考。

“退出时间不确定的问题已经影响到了整个估值体系的确立。”肖林指出,由于退出的排队时间高度不确定,一级市场投资者面临着定价体系上的两难。

“资本市场整体估值低一点没问题,因为二级市场估值低了,一级市场自然可以再低,PE赚的是企业成长的钱。但是现在二级市场虚高,一级市场的期望值也水涨船高,而项目退出的周期没有办法去把控,所以投资机构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在肖林看来,应该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角度考虑,尽快把一、二级市场打通。他建议,一是实现上市环境的基本市场化,驱动一级市场的定价体系建设;二是鼓励并购基金发展,通过并购基金打通两个市场。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PE和VC在内地退出的机会和渠道增加,从海外回归内地寻找退出机会的趋势也较为明显。沈南鹏感叹,2011年或者更早之前,红杉80%的退出项目是在海外,但“一个内地公司到海外去,毕竟不是那么容易被投资人所了解的”。“今年红杉的项目退出有两家在海外,有两家在内地,已经是旗鼓相当。内地资本市场的发展应该是相当清晰的,我相信将来我们主要会在内地的市场退出。”沈南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