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等情况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生,副主席李超先生、方星海先生、赵争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证监会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先生、宣昌能先生也到了现场。

来源:证监会发布

国新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胡凯红(焦非 摄)

 主持人 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周末好。长期以来,大家非常关注中国的资本市场。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先生,副主席李超先生、方星海先生、赵争平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协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稳定发展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证监会两位主席助理黄炜先生、宣昌能先生也到了现场。

下面,我们先请刘主席作介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吴晓山 摄)

刘士余: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欢迎大家、感谢大家来参加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我从现场的“长枪短炮”,看到记者朋友们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期待。你们的光临和报道,是给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注入正能量,是给证监会撸起袖子抓监管注入正能量。

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证监会系统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个大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努力做好资本市场稳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年来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三个字:“稳、严、进”。

第一是“稳”。我一到证监会工作,就深切感到,在经历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市场最期盼的是稳。回首2016年,这一点做到了。

政策预期稳。我们牢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牢牢坚持那些被市场拥护、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顺应市场需求,保持工作定力。

市场运行稳。在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呵护下,沪深两市波动幅度在收窄,投资者的信心在增强,市场运行趋于稳定,市场的各项功能明显增强。

改革步子稳。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用制度改革解决股市异常波动后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拿捏好改革的顺序,稳扎稳打。

 第二是“严”。一年来,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突出了严。我们的标准严,对首次公开发行(IPO)审核标准是严的,目的就在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从源头上防止病从口入。我们的执行严,对于资本市场的乱象,及时亮剑,坚决亮剑,该盯住的线索盯住不放,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彻查的及时彻查。我们的自身管理严,牢牢坚持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条政治主线,扎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保证我们这支队伍的政治使命感强起来,腰杆子硬起来,监管严起来。

第三是“进”。我们在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了资本市场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包括:新三板分层,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法律地位、运行规矩,国务院办公厅就此发了文件;对贫困县企业IPO在坚持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及时修订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和再融资相关制度;着力完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监管规则;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创新投资者保护的手段和机制,探索建立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等等。

我们在支持实体经济方面做出了新努力。去年有280家企业通过IPO的审核,248家企业完成IPO,融资1630多亿元。还有几个数字也给记者朋友们提一下,去年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超过1.34万亿元;审核通过的并购重组261家,增加上市公司资本实力9800多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翻了一番,年底超过1万家,当年融资1391亿元;在多部门协调支持下,交易所债券市场稳健发展,净增加企业债券筹资超过2.7万亿元。这些“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我们在双向开放方面取得了新成果。沪港通进一步完善,深港通顺利开通,证券行业机构、证券交易所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中国证监会和有关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组织跨境监管协作进一步紧密,效率进一步提升。

上述三个方面是对我们去年工作的一个简要概括。我们给记者朋友们提供了一个背景材料,包括统计资料,供大家报道参考。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的问题,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主持人:谢谢刘主席。

私募基金监管体系现状全解析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的私募基金认缴规模已达9.13万亿元,登记的私募管理人17271家。从2014年底的两万亿到如今的9万亿,私募基金的规模已赶超公募,真可谓是爆发式增长。

规模爆发的同时也是监管紧锣密鼓的跟进。从2013年只有一部《证券投资基金法》到被称为私募史上最严监管年的今年,基金业协会陆陆续续发布了70部左右的法规。对私募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私募产品的资金募集、信息披露、外包业务、合同指引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本文梳理了目前私募监管体系的整体框架以及重点法律法规的合规要点。

来源:中国金融圈

一法、两规、七办法、二指引、多公告

111

我国目前私募基金的整体监管框架

⌈一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 

2013年6月1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版

修订法案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合法地位。并且引入了基金行业协会的概念并赋予其相关监管和对行业进行自律的职权。

222

⌈两规⌋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

因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把私募纳入范围,证监会根据法律授权制定此《办法》,是私募基金监管领域的主要法规之一,确立了符合私募基金行业运作特点的适度监管制度。

333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

2015年3月,基金业协会发布实施了《资管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此《规定》可以理解为新版“八条底线”

555

666

⌈七办法⌋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2014年2月7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是对证监会《暂行办法》中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制度的专门立法,并开通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

777

  • 《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6年2月4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从信息披露的主体和对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基金募集与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规定,初步构建起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框架。

888

  •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2016年7月15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对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做了法律规定。对私募基金募集活动作出更为严格和细致的监管。

999

  •  《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15日——基金业协会

《办法》合并了之前《外包指引》的主要条款,包括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人在业务外包中的法定职责、募集结算资金的安全保障机制等,同时新增了各类服务业务的定义、业务边界、权责划分和退出机制等。

11111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从事投资顾问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 《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 《基金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中)
⌈二指引⌋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016年2月1日——基金业协会

主要从管理人内部控制的目标与原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行自律管理,构成了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自律监管框架。

22222

  •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   

2016年4月18日——基金业协会

《指引》一方面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类产品提供统一、标准的合同文本参照,同时也能为下一步大资管时代下私募类产品的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33333

⌈多公告⌋

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时常通过公告、通知、答记者问、解答等形式发布其对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及业务操作标准,最著名的当属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公告》及其《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1-12)》,其详细列明了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最新监管动向及执行标准。

44444

2016年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几乎每个月都有新的法规或制度出台,立法速度和规模可谓空前。高压监管下,私募机构备案门槛全面抬高,大批空壳私募被清理,非法失联私募机构一一被列入黑名单,鱼龙混杂的私募基金业已发生巨变,私募基金管理人经历了大浪淘沙般的洗牌。

与此同时,具备行业代表性的百亿级私募航母已经达到131家,大型私募资产管理公司队伍的壮大,意味着私募已经成为资管行业不可忽视的力量。